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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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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合同(通用14篇)

管理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了更好地配合甲方建立完善组织结构、人力资源、行政后勤、业务运营管控、财务管控等企业日常基础管理体系,使其能快速、健康、持续地发展,经过甲乙双方真诚沟通,根据《_____》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管理服务等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管理咨询及配套服务内容

  双方经协商确定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管理咨询及配套服务:

  (一)网站/管理软件服务

  1、基础服务

  (2)申领________个企业邮箱帐号,提供使用方法培训;

  (3)已有网站企业提供网页优化咨询及建议,提供域名年费代缴、到期时间提醒。

  2、增值服务

  (1)网站建设购买;

  (2)网页设计、网站维护、空间稳定、后台使用培训等;

  (3)主机购买、空间扩容。

  (二)业务合同管理服务

  1、基础服务

  (1)为企业定制业务合同的管理流程和制度;

  (2)日常业务审核:提供专业的合同范本,审阅修改对外合同;

  (3)法律知识培训、咨询、合同档案管理和履行监控。

  2、增值服务

  (1)项目尽职调查,洽淡,合同草拟、谈判,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

  (2)法律纠纷处理。

  (三)财务管理服务

  1、基础服务(小规模纳税人及以下企业)

  (1)日常会计账务处理咨询及税法咨询、税收筹划;

  (2)提供金蝶在线会计系统;

  (3)每月初帮助甲方审核整理好的原始单据的合法、合理和真实性,并且完成凭证录入、账簿汇总和报表生成;

  (4)会计档案管理,严格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做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收集、装订、汇编、归档等档案管理工作;

  (5)税务处理,即每月税金核算、纳税申报、社保申报以及与税务相关的事项处理等;

  (6)乙方到银行领取银行汇款单据及银行对账单;

  (7)代理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

  (8)协助配合进行年度审计工作。

  2、增值服务

  甲方属或变更为一般纳税人企业的,财务管理服务部分费用另行协商收取。

  (四)人事管理服务

  1、基础服务(10人次以内)

  (1)代办员工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_____;

  (2)代办员工医疗_____;

  (3)代办员工住房公积金;

  (4)代办员工社会_____、医疗_____的关系转入及补缴手续;

  (5)员工工伤、生育_____的报销;

  (6)人事劳动政策法规咨询。

  2、增值服务

  (1)以上基础服务员工数超出________人次的(含公司新增员工),每人每年另_____________元;

  (2)代为办理公司五险一金年检手续的,每次_____________元;

  (3)代为办理公司五险一金开户手续的,每次_____________元。

  乙方提供人事管理服务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的,由甲方派员或以其他方式送至乙方处,若需乙方提供_____的,每次额外收取人民币________元整。

  (五)行政管理服务

  1、基础服务

  代办营业执照的年检。

  2、增值服务

  代办公司注册、增资、减资、股东变更等事项办理等服务,费用另行商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服务_____标准

  1、服务内容及_____

  (1)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基础服务内容_____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年,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

  (2)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增值服务内容已约定_____标准的按约定,未约定的另行协商支付;

  (3)若甲方需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未作约定的其他服务,费用应另行协商。

  2、乙方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鉴定、翻译、资料和交通、食宿、出差补贴等差旅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3、本协议约定服务对象仅限于甲方,若甲方需乙方为其关联公司或其他介绍公司提供服务的,费用按本合同标准协商收取。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及时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甲方提供材料错误、遗漏,虚假或不及时导致的损失,乙方完全免责。

  2、如业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企业员工、指定联系人变动,企业变更地址,都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未按时支付的,乙方有权选择不启动或直接暂停服务或单方解除本服务协议。暂停服务的,甲方仍有义务支付所有费用。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等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应赔偿。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五、知识产权

  在甲方使用乙方服务的时候,乙方只基于本协议各项条款向甲方提供软件使用权和服务,任何第三方产品在甲方使用乙方服务过程中向甲方发出的各种活动、广告等均与乙方无关。

  甲方完全拥有在使用本服务时录入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联系人等信息)的所有权,未取得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数据。

  六、违约责任

  双方中途变更或者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________个月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可以协商解决纠纷,若无法通过协商谈判的形式进行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管理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施工单位):_______ 乙方(劳务班组)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治安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现场文明、安定团结、在签订分项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责任协议书。

  安全生产

  1.甲、乙双方必须贯彻国家、江苏省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在施工前必须认真踏勘现场,乙方应按照甲方施工方案施工,同时制定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编制的有关方案及交底内容实施。在甲方进行教育、交底的同时,乙方对本单位(班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3.施工期间,乙方委派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分项工程的有关安全、防火等分项工作,甲方委派专职安全员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等分项工作。相互协助检查、处理有关安全、防火等分项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4.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机电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立即整改。

  5.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对自己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所有登高操作设施、机电设备、工具、脚手板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落实有关整改加固措施,杜绝盲目、违章作业。

  6.乙方在施工期间借用或租赁的机电设备、工具、电箱、电缆、照明器具等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验收手续,借入方使用必须认真检查。借入使用方一经借入接收,设备、工具等的保管维修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凡由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事故责任由借入使用方承担。

  7.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护栏等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征得工地负责人和甲乙双方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变动,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变动而造成的后果由该方单位或班组人员负责。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中、小型机械的操作必须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非吊装人员不得进入吊装区域,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严禁擅自装接、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9.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和禁火区域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危险品按规定设置、存放,严禁使用电炉和灯具烘烤衣物等。

  10.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电缆等的保护,乙方应贯彻执行交底要求,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并采取保护措施。

  1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等事故(包括本方和他方)以及因管理、安排不当引起的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其善后处理由乙方全部负责,但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和配合处理。

  文明卫生

  1.贯彻执行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明、卫生法规、条例对本(单位)班组职工进行文明、卫生制度及文明卫生知识教育,督促职工自觉遵守文明、卫生制度、条例和法规。

  2.施工期间,甲方设置的各种生活、卫生设施,乙方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变动或挪作他用,损坏工地财物等其他设施的,应照价赔偿,重者追究责任。

  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卫生清理的原则,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必须负责好本区域、本工种所用的各种设施、设备、材料、杂物、垃圾等的及时妥善处置工作,及时做好落手清,保持施工区域的文明卫生,浪费材料按章处罚,并予以赔偿。

  4.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文明卫生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查出文明不合格的,乙方应立即整改,并接受处罚,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5.宿舍里应经常保持整洁卫生,垃圾杂物及时妥善处置,宿舍内严禁动用明火、放置危险品、私拉乱接电器具,使用电炉和烘烤衣物等。

  6.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公共卫生,严禁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赌博、偷窃、酗酒、乱扔杂物等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发生,乙方对本单位(班组)职工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甲方有配合处理的义务。

  7.施工期间,乙方人员违反卫生条例,食用不洁食物及自身因素等引起的疾病,其所有费用由乙方自理。

  8.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各项卫生整治,做好文明、卫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督促、检查、指导。

  治安管理

  1.为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免受损失和人身安全,减少和预防各类灾害事故及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共同维护工地治安,创造良好的治安秩根据盐城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本着谁主管谁负责,以及“权力与义务“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2.甲方依法履行治安、消防行政管理和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的督促检查职责,维护乙方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乙方单位(班组)及个人违法犯罪及违反工地 有关制度、规定,具有依法处罚的权力。

  3.甲方有向乙方提供各项法律和行政管理办法等方面的咨询及法制宣传、教育的义务,并向乙方提供办理各项手续的便利条件。

  4.乙方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本单位(班组)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防止斗殴、赌博、偷窃、嫖娼及其他违法犯罪和违反工地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劳动用工制度和接收新工人规定,严禁擅自招收外来盲流人员进行施工或滞留工地。对本单位(班组)职工和临时民工加强治安管理,对其违法犯罪等不良倾向承担责任。

  6.乙方单位(班组)的所有人员必须自觉出示有关证件(身份证、劳务证、上岗证等),主动申报、注册,并办理有关居留等手续,未经申报、注册的作盲流论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补充条款

  1.本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实用于订立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本市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符合的,按国家和江苏省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经订立双方签字之日起与分项工程协议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合同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违反方承担一切责任。

  3.事故隐患处理规定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事故的发生,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体系的正常运行,现对控制事故的隐患采取如下的处理规定。

  4.对检查和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和化解;通过对事故隐患的处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确保:

  A.不合格设施不使用;

  B.不合格过程不通过;

  C.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5.工程项目部对各类事故隐患确定相应的处理部门和人员,规定起职责和权限,做到一般问题当天解决,重大问题期限解决。

  处理方式:

  A.停止使用、封存,对性质严重的隐患必须停止使用、封存;

  B.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C.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D.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先停止其作业或指挥,纠正违章行为,然后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罚;

  E.对不安全生产的过程重新组织。

  6.隐患处理后的复查验证:

  A.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必要时由工程项目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复查验证,并做好记录。只有当险情排除,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恢复使用或施工。

  B.上级或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事故隐患通知,由工程项目部及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同时制定措施,实施整改,自查合格后报企业主管部门复查后,再报有关上级或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消项。

  安全处罚实施细则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_____元,不系安全帽带罚_____元,管理人员双倍。

  2.赤脚、光背、酒后上班罚_____元。

  3.违反操作规程,视情节罚_____元。

  4.发生打架斗殴情况,视情节轻重罚_____元。

  5.赌博、妨碍他人休息、影响工作者罚款_____元。

  6.破坏公共设施、公物及生产用具,视情节轻重罚公物、设施金额的_____倍。

  7.偷盗工地或个人财物的,处罚偷物金额的_____倍。

  8.不遵守规章制度,无理取闹者罚_____元。

  9.私拉乱接烧电炉等,违反用电规定者罚_____元。

  10.不注意宿舍卫生及公共卫生,杂物乱掷、剩饭菜乱倒及其他行为罚_____元。

  11.无操作证,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动用机电设备罚_____元。

  12.不遵守纪律,不服从安排的罚_____元。

  13.玩忽职守、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罚_____元。

  14.高空作业在脚手架、施工层周边、预留洞口边、楼梯、电梯口边说笑或打架处罚_____元。

  15.破坏工地安全防护设施、私自搬移位或拿用,看情节轻重,处罚_____元,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6.浪费工地材料、落手清差、剩灰、铁钉、扎丝、钢筋、扣件、钢管、木方模板等施工区域内不文明表现者处罚其材料金额的_____倍。

  17.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处罚_____元。

  18.安全消防设施乱拿用处罚_____元。

  19.食堂购买腐烂、变质的菜、面、米等,处罚_____元。

  20.食堂卖变质、有异味的剩饭菜看情节处罚_____元,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与经济责任制挂钩方案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____省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纪律,落实安全生产与经济责任。

  二、公司工地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及个人劳防用品,任何人不得任意损坏工地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并正确穿戴好个人劳防用品,违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其经济责任。

  三、上班期间,违反《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施工现场防火规定》,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规章制度,按《安全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罚,造成后果的承担经济责任。

  四、严禁野蛮作业,对违章指挥及危险区域无防护措施的有权拒绝施工。违章指挥、强行施工造成后果的,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承担其经济责任。

  五、上班期间、玩忽职守、乱窜岗位、嘻闹玩笑所造成的伤害他人及本人的安全事故,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六、上班期间未戴安全帽、未系帽带、吊篮乘人及私拉乱接,不懂电气设备的人,擅自动用玩弄机电设备和在禁火区域吸烟及自身因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均由本人自负。

  七、坚持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原则,施工期间各种登高作业设施,跳板等,机电设备等必须自行严格检查、消除隐患不得盲目作业,违者造成后果的承担其经济责任。

  八、各级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自身职责,谁违章谁承担经济责任。

  此经济方案自签字之日起与工程承包合同同时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规就甲方购买的兰桂坊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希共同遵守。

  一、委托标的

  乙方同意将其购买的号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办理完毕交房手续并将有关该房的完整文件及材料交于乙方后三年止。

  三、委托经营相关约定

  1、乙方将该房在委托期限内的所有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转移给甲方并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也即乙方在委托期内不再享有该店铺的任何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甲方在委托期限内享有该号的所有收受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购房契约的约定时间及时与开发公司办理该店铺的交付手续,并在办理该店铺交付手续后十日内将该店铺相关文件及材料完整的交给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该店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乙方购买该店铺的房款总额的向乙方收取延迟交付违约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为止;乙方办理权证费用及拿店铺缴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100天内需办理完毕产权证交由甲方统一保管,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甲方在该店铺的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否则给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

  3、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决定该房的使用方式,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托期内,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在不影响该店铺房屋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该房进行重新布局、装潢和改造,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托期限内因该店铺使用产生的水电费、广告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委托期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与经营管理有关的费用。

  7、委托期满后,在甲方支付给乙方该房的租金不低于元/年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本合同的同等条件继续将该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且乙方需出具与房租等额的发票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五、合同到期

  1、甲、乙双方委托期限到期后,若乙方不再委托该店铺的经营,则甲方应该在委托期限到期后二十天内将该店铺及该店铺权证一起交还给乙方,交付标准为在不破坏主体结构安全的情况下,按照该店铺经营户撤场时的格局交还给甲方。

  2、乙方在移交该店铺时,应结清该店铺移交前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如违反本协议需按照《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总价的20%在一周内赔偿对方的损失。

  2、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其他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经由法律程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合同 篇4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制定

  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推荐合同双方自愿选择使用,合同双方可在不违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前提下,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协商修改。

  2.本合同所述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3.所有权者,是指电梯产权所有人。

  4.使用管理者,即电梯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甲方(授权人):____________

  乙方(被授权人):__________

  为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明确甲方,即电梯所有权人(“所有权者”)和乙方,即电梯使用单位(“使用管理者”)的权利义务,经协商,就电梯授权使用管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注册代码为_________的__台电梯授权给乙方进行使用管理,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限内,乙方为上述__台电梯的“使用管理者”,履行电梯“使用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对电梯的日常使用管理及安全运行负第一责任。

  第二条 在本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到当地质监部门办理电梯使用单位信息登记手续。双方对电梯的使用管理的相关约定与备案的合同不一致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电梯日常使用安全管理,有权对乙方的使用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当有证据表明乙方对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不符合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改正。

  2.当授权合同到期或终止后,甲方应尽快以授权合同的形式明确电梯的“使用管理者”;在未通过授权合同明确电梯的“使用管理者”之前,或甲方未授权他人使用管理电梯的情况下,甲方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权利义务,对电梯的使用管理及安全运行负首负责任。

  3.甲方应在授权合同生效后将电梯使用标志、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维护保养记录、日常自行检查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安全技术资料完整移交乙方,以便乙方能准确地了解电梯的运行状况。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履行“电梯使用管理者”责任,做好电梯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2.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持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使用管理(对于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保证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并对电梯开展日常自行检查。

  3.乙方应建立并保管好包括电梯使用标志、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维护保养记录、日常自行检查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资料在内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并在授权期限届满后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移交甲方。

  4.乙方应委托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并与之签订维保合同。维保合同应当对电梯发生故障、事故时,维保单位接到通知后到达现场的时间进行约定。当电梯维保单位发生变更时,督促变更后的维保单位或自行到质监部门办理相关信息变更手续,并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5.乙方应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到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定期检验,保证不使用未进行监督检验、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6.在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乙方应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待电梯事故隐患消除后方重新投入使用,杜绝电梯带病运行现象。

  7.当电梯需要进行重大修理、改造或迁移时,乙方应在征求甲方同意后,委托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单位进行,杜绝私自或委托未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单位进行施工。

  8.乙方应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依法依规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乙方应建立24小时应急救援制度,设立24小时应急救援电话,保持电话能够有效接通。在电梯发生故障、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响应,对电梯乘客进行安抚和协助,5分钟内通知电梯维保公司到现场进行救援。必要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10.乙方应对电梯使用进行妥善的、尽到足够注意义务的管理,教育和引导乘客正确、安全使用电梯,制止乘客不安全的乘梯行为,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收到检验不合格报告或收到属实的电梯故障投诉时,应关停电梯。

  11.如发生电梯事故,乙方应履行电梯“使用管理权”者的首负责任,作为电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采取紧急措施救助受困者,及时将伤亡者送往医院并预先支付医疗费用,对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第一赔付责任,及时向当地地级以上市质监部门汇报情况等。

  二、权利:

  1.乙方有权行使法律赋予“电梯使用管理者”的各项权利。

  2.乙方有权委托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有权收集涉及电梯安全运行的制造、安装、修理、检验和使用的相关资料,并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确认。

  3.乙方在履行电梯事故首负责任后,有权向造成电梯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偿。

  第五条 乙方对电梯的使用管理不符合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在甲方书面通知的规定时间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电梯使用管理权。甲方不配合乙方对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或有其它阻碍、妨碍乙方安全使用管理电梯行为的,如发生损害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在承担首负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六条 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在备注中列明。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备注:甲方为自然人的,合同由自然人签名。

管理合同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

  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l•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甲方: 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

  签订时间:

管理合同 篇6

  甲方(施工总承包单位):

  乙方(起重机械产权单位):

  丙方(起重机械拆装单位):

  机械类型:塔式起重机□ 施工升降机□ 物料提升机□ 吊篮□

  其他大型起重机械设备:

  本协议仅适用于此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______]_______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起重机械概况:

  1.机械名称:_____ ;

  2.机械规格型号及数量:型号:_____ ;共计_____ 台。

  3.机械统一编号:_____ ;

  4.租用工程名称:_____ ;

  5.工程地点:_____ ;

  6.租用期限:_____ ;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审核由乙方提供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丙方拆装单位资质证书、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和现场施工各项安全方案、预案等文件资料。

  2.甲方负责对丙方专业分包单位编制的相应起重机械安拆方案进行审核,由甲方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单位技术、工程、安全等部门对其方案内容完整性、合规性及现场安全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甲方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安全装置失效或缺失的、无档案或者档案缺失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等情形的机械设备做出禁止入场、退场及更换处理的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及工期、经济等损失。

  4.甲方为起重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和拆装提供必要的场地、用电、照明等条件。

  5.甲方在乙方指导下负责起重设备基础施工,组织基础验收,并向乙、丙方移交起重设备基础。甲、乙、丙三方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起重机械安装。

  6.负责对乙、丙方操作人员进行项目施工的入场安全教育。

  7.设备安装(拆卸)过程中,甲方指定专人配合安装单位,监督安装(拆卸)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

  8.甲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起重机械的验收工作。

  9.甲方负责起重设备的使用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10.施工现场有多台起重机械作业时,甲方应编制群塔作业方案。

  11.甲方有权对乙方、丙方进行安全监督,对乙方、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处罚,有权要求乙方、丙方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隐患限期整改。

  12.按照《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在现场施工区域明显部位按标准设置标识牌。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保证出租给甲方的设备安全可靠,不得将带病、使用年限过长(塔吊累计使用时间要求5年左右,最长不得超过8年;外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累计使用时间3年左右,最长不得超过5年)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出租给甲方。

  2.乙方在设备出租前,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①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②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③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3.机械设备一经安装,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基础地质条件、混凝土的强度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甲方交于乙方的一切施工条件符合安全及作业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乙方应对基础验收负责,若因乙方没有履行作业前安全检查职责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按规范与甲方要求做好起重及垂直运输设备的防雷接地装置。

  5.乙方负责对机械设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和现场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各种保险装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并将维护、保养和现场检查记录报甲方备案。在进行月度检查、维护、保养前,乙方人员应当面告知甲方安全部门相关人员。

  6.乙方负责起重设备的日常检验工作,若发现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应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对机械设备限位及安全装置等进行法定检测,并保证其处于安全有效期内。(吊篮安全锁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标定;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验,同时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防坠安全试验;各机械设备每年应委托相应机构进行整机检测等。)

  8.乙方委派的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且特殊工种人员与相关操作证件信息应相对应。乙方对上岗证件的有效性与真实性负责,且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

  9.乙方应选择资质合格的拆装单位(丙方)进行机械设备的拆装,并应对丙方安装、拆除、顶升、附墙等作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其整改。

  10.乙方应向丙方提供出租设备安装的基础图纸和附墙方案,负责设备基础和预埋件施工的现场指导。同时,在机械设备安拆前,乙方应对丙方进行书面交底,承担因未及时交底或交底不清楚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

  11.乙方应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配备安全有效的防护用品。

  12.乙方因违反国家或地方关于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技术规程等,而导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丙方责任与义务

  1.丙方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2.丙方应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3. 丙方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4.丙方应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并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5.丙方必须有专业安拆人员,且持证上岗,身体健康,有三年以上安拆经验,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乙方专业人员证件需报甲方备案,且相关专业人员与相关操作证件信息应相对应。同时,必须对专业安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设备安装(拆卸)时,必须做好安全准备工作,配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分工合作,责任到人。

  7.在安装过程中,必须保证安拆辅助机械设备的吊索、吊钩、保险及相关性能处于合格状态,并将有关辅助机械设备相关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人员证件等文件报送至甲方后才能进行工作。

  8.设备安装(拆卸)过程中,丙方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在设备安装作业区域范围内设置警戒或隔离,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9.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并接受乙方现场作业指导。

  10、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丙方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甲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五、安全责任

  1.各方应严格遵守以上责任与义务,未执行相应责任与义务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相应责任与义务方承担相应损失与法律责任。

  2.在安装(拆卸)过程中若由于安拆人员自身原因发生的事故由丙方承担;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后,由于设备本身质量的原因,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后,由于乙方配备的人员操作不当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和当事人承担。

  3.属于乙、丙方责任或乙、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发生的事故,由乙、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补偿,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乙、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丙方进行经济处罚。

  六、其他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设备撤离施工现场后终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其他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委托代理人: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 篇7

  本委托投资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以下双方在_________签署: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组建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之一_________;

  2.乙方为_________现任总经理,且乙方知晓_________有意将其持有的_________的_________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转让给乙方;及

  3.甲方有意通过乙方受让并持有目标股权。

  因此,经友好协商,双方兹达成一致如下:

  第一条 委托投资金额

  1.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将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委托投资金额)汇入乙方指定帐号,作为甲方委托乙方投资_________的资金。委托投资金额的提供应以银行汇款凭证为证据。

  1.2 上述第1.1条规定的委托投资金额的提供不应被视为赠与或任何类似性质的行为。

  1.3 乙方承诺,上述委托投资金额将仅用于受让目标股权的资金使用。

  第二条 股权持有

  2.1 _________的股权变更完成之后,甲方有权通过乙方享有_________股东的权利,该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_________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行使表决权;

  (4)对_________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_________章程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和_________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_________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及

  (8)法律、行政法规及_________章程所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2.2 _________完成其股东变更手续之后,甲方通过乙方承担_________股东的义务,该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遵守_________章程;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及

  (3)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3 上述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使可由乙方以其自身名义行使,但是,为本协议之目的,甲、乙双方明了乙方任何权利义务的行使均应在甲方指示或授权下进行。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为甲方利益考虑,乙方可先行作出决定,但应在事后立即通知甲方。

  2.4 乙方特别承诺,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指示的情况下,其不得将目标股权转让、质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让与给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三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及

  (2)乙方已与_________签署了形式和实质均令甲方满意的股权转让协议,且该协议已生效。上述协议中,乙方受让股权为_________股权的_________,转让价格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四条 其他

  4.1 本协议签署后,如对其中内容需要修改,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签字。

  4.2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纪广场的铺位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

  商铺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基本情况以商品房销售合同所示为准)

  商铺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铺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铺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万元

  购房合同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于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乙方可以聘请国内外商业专家和专业零售不动产管理公司合作经营管理;

  2、乙方有权自行确定、调整商铺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3、在保证甲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独立处理一切于商铺经营有关的内外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本合同约定商场铺位的委托经营期限为:______年。自乙方正式营业(不包括招商期间的四个月试营业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开始计算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委托经营期间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收取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双方约定:

  回报利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支。

  乙方自本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开始日(___年___月___日)起每满三个月后(先付后租)于次一个半月为结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含税)。商铺经营回报利益计算方式如下:

  商铺经营年回报利益=商铺总房价数×7%

  2、商铺的回报额及支付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按签定已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实际成交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回报额,即按购房合同金额的7%支付年租金。

  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届时由甲方自行凭本委托经营合同书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银行的帐户或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指未办理按揭的)。

  3、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在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应及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

  6、因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委托经营所得(租金所得)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在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的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

  9、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

  10、商铺的财产以外保险,由甲方出资投保,受益人为甲方。

  11、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移行为时,其产权受让方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自第六个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个月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万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2、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失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失、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结果为准,按〈投保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合同期满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间,乙方会同有关方面召集商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本合同委托经营期满前三个月就以后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合同续签事宜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洽商确定。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开发商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管理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条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 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开工,从签订合同后第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条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监理合同书

管理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第一条 物业名称、地址、面积

  大厦是由甲方兴建_________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的_________结构大厦。

  乙方承租该大厦第_________层_________型_________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

  甲方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 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

  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 租金及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四天开始,共计_________年。甲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误;

  (5)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7)图纸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10)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 管理费

  1.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造成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 保证金

  1.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1)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2)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3)水费保证金;

  (4)电费保证金;

  (5)电话费保证金。

  2.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全的差额。

  3.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凭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以后者为准)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该物业用途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 不得分租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 装修及改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保险,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 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的表内电线、电闸、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以内水管、龙头更换;

  (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保护该物业

  1.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 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入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 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以下一并简称“管理公约”)。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赔偿损失

  1.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招租等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

  1.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1)乙方逾期_________天仍未缴付(不论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费及/或其他本合同项下乙方应缴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_________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

  3.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_________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交还该物业

  1.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甲方并不因本条而有任何责任将有关物品进行变卖。乙方不得对甲方变卖物品所得款项提出异议。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 支付违约金等

  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_________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税费

  甲、乙双方应按政府规定支付各自所应承担的登记费、印花税及/或其他费用及税项。乙方还应负责租期内其他一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应由租户缴纳的费用及税项。

  第二十三条 通知

  1.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给乙方,应以甲方有记录的乙方最后的通讯地址为乙方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给甲方的通知,必须以甲方实际收到通知方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申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处罚违反本合同的一方,违约的一方愿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为法定文字,本合同书写与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一份给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

  委托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商铺委托经营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产权的___号商铺,建筑面积___委托给乙方统一招租经营管理。

  第二条商铺委托经营约定

  1、委托期间,甲方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给乙方处理,乙方可以乙方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租赁权和转租权归乙方所有,甲方认可并接受乙方与第三人签署的与委托经营有关的任何合同、协议甲方不得自行经营或者另行委托经营管理。

  2、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之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装修。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再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有自主经营活动。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和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及时提供与该商铺有关的证件和资料等。

  5、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委托经营期限内的收益由乙方给予固定回报。

  7、如乙方在销售商铺前已与第三方签订租约,则在甲、乙方签订该商铺买卖合同时,视同甲方为认可该租约。

  8、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须提前三个月商讨续约事宜,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自行经营或委托乙方继续经营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9、委托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影响乙方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让、赠与或抵押他人行为时,须提前30日告知乙方,并应将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告知受让方、受赠方或抵押方,且保证受让方、受赠方或抵押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0、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等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

  11、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

  第三条商铺经营管理收益权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商铺期限为五年。

  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固定回报:

  一层内铺:

  第一年甲方领取收益:___元;第二年甲方领取收益:___元;第三年甲方领取收益:___元;第四年甲方领取收益:___元;第五年甲方领取收益:___元;

  二层内铺:

  第一年甲方领取收益:___元;第二年甲方领取收益:___元;第三年甲方领取收益:___元;第四年甲方领取收益:___元;第五年甲方领取收益:___元;每年收益领取方式___

  一层内铺:

  第一年收益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支付于甲方;

  第二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二层内铺:

  第一年、第二年两年收益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__年___月___日起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需要将该物业转售,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承诺新受让者同意继续执行本合同期满,并要求该物业的新受让者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签订该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若新受让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固定回报给甲方或新受让方。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该物业出租或设立抵押、担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铺位合同房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固定回报的25%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固定回报,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固定回报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违约方须承担所有责任。

  第五条如因乙方违法违规经营导致该铺位受到相关政府部门查处或处罚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期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取得的客流、人气、品牌等无形价值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如遇不可抗力对物业产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甲方任何损失。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共叁页,一式叁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管理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签订《上海大厦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民法典》),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该《民法典》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解除

  双方同意于×年×月×日该《民法典》自动解除,各方无须再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双方互不对该《民法典》的解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各方如有损失各自承担。

  二、费用结算

  1、甲方于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业管理顾问费人民币元。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等额的有效发票。

  2、除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三、交接工作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毕并撤出甲方物业。

  2、乙方应将甲方无偿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恢复原状并退还甲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 篇13

  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_______的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市场内的交易秩序,保护市场管理者、业主、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________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经营管理职责:

  1.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2.按政府规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业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市场,设置摊位,实行划行归市经营;

  3.成立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场内的治安、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场内外周边环境整洁;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

  4.在市场内设立消费投诉点,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调解消费纠纷;

  5.依法设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制订检测制度,落实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6.在各交易区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设立公平秤,督促经营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8.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经营户开展文明经商活动;开展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和“星级摊位”、“信用商号”的推荐评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区的管理制度,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制止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定月定期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不多收、不乱收;

  10.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不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二、 乙方在市场内经营活动中的义务

  1.依法经营,遵守甲方制定的农贸城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划行归市,在指定地点、按经营范围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按时按标准交纳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2.业主自行出租的商铺,应同时要求承租者与甲方签订“__________经营管理合同”。

  3.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证、照齐全,不出租、出借营业执照。

  4.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商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过期、失效、变质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及伪造、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不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质量标志的商品。

  6.不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

  7.不销售赃物、毒品、淫秽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规范的计量器具,不短斤少两。

  10.商品明码标价,不弄虚作假,以虚假广告、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欺骗或误导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并保存进货原始发票及有关证件、证书、单据,建立进货台帐。

  12.销售与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要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有关资料。

  甲方:乙方:日期:

管理合同 篇14

  第一章总则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法规,杭州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________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杭州____________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特定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资双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杭州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在中国市区登记注册。

  其法定地址:杭州区__________路20号建工大厦内

  联系地址为:市玉古路_____号__________大厦_____层_____座邮编: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职务:执行董事

  国籍:中国

  澳大利亚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其法定地址:__________, australia

  法人代表:__________

  职务:执行董事

  国籍:澳大利亚

  第二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杭州____________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第三条合资公司名称为:杭州__________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co. ltd.

  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市玉古路_____号__________大厦_____层_____座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

  第六条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目的:按照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努力服务好国内政府,企业和个人,办成国内领先的投资咨询公司,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建议扩大经营范围)。

  第四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40万人民币。

  第九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人民币。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15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乙方:认缴出资额15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第十一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个星期内缴清。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合资各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照合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期如数解缴出资额;

  3.协助办理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4.协助合资公司联系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协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所需的其他人员;

  6.协助外籍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

  7.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照合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期如数缴付出资额。

  2.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宜。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四条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两名,董事长_____名。董事、董事长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长由甲、乙双方轮流派员担任。第一届董事长由乙方派员担任。

  第十六条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和监事的报酬事项;

  3.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贷款等);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批准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8.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9.修改公司规章;

  10.对公司决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2.决定聘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高级职员;

  13.决定公司为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或将公司款项借给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14.负责合资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15.决定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

  16.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对1、2、5、6、9、10、11、13款的事项,需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通过;对于其它事项,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通过。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2名及2名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2名董事,不够2名董事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由董事兼任,任期三年。

  第十九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办理总经理交办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条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会议研究,可随时撤换。

  第八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一条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励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与员工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九章税务、财务、审计、外汇管理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及中外员工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四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任何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境外注册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费用由需要方负担。

  第二十七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章合资期限

  第二十九条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30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距合资期不满180天前向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第十一章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条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超过实缴注册资本部分应交纳所得税,再根据甲,乙双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章保险

  第三十一条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保险机构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二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三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中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三十四条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为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按本合同规定报审批机构要求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第四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任何一方逾期支付出资额的,每逾期一天,应向守约主方支付守约方出资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对合资公司进行清算,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所有合资公司筹备及设立后所有费用。

  第三十六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七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

  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法律适用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七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提交合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四十条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八章文字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二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合资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需要经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合资各方发送通知的方式,如用电传、图像传真通知时,凡涉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所列乙方的法定住所为乙方收件地址,甲方的联系地址为甲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国杭州签字。

  甲方:杭州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澳大利亚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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