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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讲座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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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讲座讲话稿(通用12篇)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1

  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由台子街学校全体师生、杜家河小学、麻藏小学部分师生参加的法制教育讲座,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这将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刚才我们在座的全体师生接受了一次震动人心的法制教育,相信每一个同学都受到了法律的洗礼。城关派出所陈所长城关镇司法所郑所长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学们,你们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你们已经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由于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各班要利用下周一班会时间举办一次"法律在我身边,安全伴我成长"的主题班会。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断增强道德法制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2、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我们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它是规范同学们行为,提高同学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一定能成为一位好学生。长大以后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处的栋梁之材。

  3、同学们要遵规守纪,时刻注意安全。同学们在上学、放学路上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骑车追逐。在家要注意安全用电,注意防火、注意防溺水等。在社会上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同学们,老师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全体教师和同学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学生,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2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通过前一段时间的学习,本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执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执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3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由我为大家作法制安全教育讲座。我认为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很及时是当务之急,也是很有必要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今天,我讲三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份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案、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家庭因素、社会因素、个人原因。

  1、目前,影视、录像、刊物、网吧等大众传播媒介对人们特别是中小学生吸引力极大。一些不良的影视、录像、文学作品则会消磨中小学生的意志,起着负面的、消极的影响。例如,现在有些影视多半属于武打格斗或带有性质的帮派打斗,或谈情说爱,这对中小学生来说,由于情节曲折惊险,感情缠绵离奇,老大威风凛凛,正适合他们的口味。使有些中小学生直接去模仿,打群架、称“老大”,寻求刺激,这些镜头往往是诱发青少年伤害案件等暴力性犯罪的根源。

  2、缺乏道德:有这样一件事,一个初一学生,一天放学回家,向其父母要钱,购置衣服,母亲面对家近贫困,那有钱时,他拿起菜刀将其母亲当场砍死。当被公安民警讯问后他还说“她是我母亲,就要给我钱,给我钱就不杀她了。

  3、精神上迷惘空虚,不好好学习成绩低下,不思学业,精神恍惚,认为念不进去书,没有刻苦学习的毅力,却去看不健康电影及书刊,进网吧,打游戏,语言不文明,行为放荡等。

  4、生活上追求享乐,这是犯有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罪的青少年共同特点,赶时髦、图安逸、摆阔气冒充大方,过早抽烟喝酒。常以为家庭生活条件比较优越,父母供得起自己的一切费用,尤其是单亲家庭的骄生惯养,把自己的意志给毁了。

  5、行为逞强霸道,常常殴打他人,欺负弱小同学,顶撞老师、以违反校纪校规为荣。处处表现自己,不思悔改。不思进取。

  6、愚昧无知。犯罪的青少年中,不少学习不好或文化水平低的人,无知和野蛮常常是他们共同特点。有个13岁的少年,将邻居家两个6岁的小女孩残忍杀死,审讯中问他为什么杀人他竟说了一句“好玩“。关押期间,能吃能睡,若无其事。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案犯李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里上网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临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我给同学们举个案例,这个案例中的作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那天住在城郊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的',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学校,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最后还是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4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明天,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二个法制宣传日。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也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全校师生应一起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学法。我们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卫士,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

  四、宣传法。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在此我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

  (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

  (3)注意交通安全。不到12周岁坚决不骑车上路,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校园内严禁追逐打闹;;

  (4)注意运动安全。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同学们!健康现在,才可能幸福未来。我们要积极学法,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地度过每一天!

  谢谢大家!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5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我县顺利完成"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六五"普法规划、努力实现"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的新形式下召开的,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前启后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王军宏同志总结了"六五"普法工作,安排部署了"六五"普法工作,讲的很好,很具体,我完全同意。这次会议还表彰奖励了全县"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侯!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讨论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六五"普法工作的客观估价

  "十二五"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省委、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着眼于以依法建设推动科学发展,着眼于以依法治县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优势,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

  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不断加大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深入实施依法治县基本方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圆满完成"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

  "六五"普法工作以来,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把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认真研究部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保障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的法律法规,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大力推进市场经济依法规范有序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五"普法以来,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这一目标,充分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品牌效应,每年确定一个宣传主题,在全社会深入普及宪法知识,广泛宣传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宪法观念和宪法权威,积极培育公民公平正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意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

  五年来,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发展创新的理念,积极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制度、工作载体和方式方法,不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制度、普法联络员制度和科学有效的考核验收工作机制,全面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农家书屋"以及社区普法设施等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方面取得了新突破,为推动普法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年来,各级各部门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把"法律进机关"作为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行政机关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进乡村"作为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部分,不断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把"法律进社区"作为提高广大居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不断完善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把"法律进学校"作为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方法,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把"法律进企业"作为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的重要推手,不断推进企业的依法管理和诚信经营;把"法律进宗教场所"作为民族地区普法的重要手段,不断强化信教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和宗教场所的规范管理;把"法律进单位"作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的重要方面,不断促进社会公益性法制宣传工作。

  五年来,各级各部门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狠抓立法、司法、执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依法治理任务的落实,积极推进法治县(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

  社区"创建活动,集中组织多层次多领域专项依法治理工作,不断规范企业依法治理工作,全县各项事业逐步走上法治化管理轨道。

  五年来,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分别开设《法治在线》、《普法天地》等法制专题栏目,举办各种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文艺表演,努力形成"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互动、舞台有节目"的立体化宣传格局,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创造性地抓好"六五"普法工作的几点要求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实施的任务更加繁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不断增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最近,在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时就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表了重要讲话,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六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决议,这些都为做好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一)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在推动我县科学发展上取得新成效。要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大力加强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特色产业发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要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严格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大力宣传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突出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自主创新、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培育以"外讲诚信、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经济安全,切实提升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关键,把学法用法作为领导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晋级晋升、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领导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指导,努力在深化重点宣传教育上取得新成效。深化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是促进依法治理的重要基础。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紧紧围绕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安全生产、治安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强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从法治途径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要因人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公务员、农居民、青少年、特殊群体等重点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强化公务员学法用法,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坚持依法履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效保障群众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民主权利和诉讼权利,提高执法司法的公信力,让广大群众体会到严格的公平正义。要切实强化农居民学法用法,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法律书籍送农民、法律服务到农家、法律文化进农村"工程,教育引导农居民群众了解掌握维护自身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教育引导农居民群众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村务管理活动,努力形成依法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社会环境。要切实强化青少年学法用法,广泛组织开展为青少年所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考场,使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形成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良性互动,校园、家庭和社会教育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要切实强化特殊群体学法用法,通过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帮教管理,深入扎实地做好社会闲散人员、监狱服刑人员、劳教戒毒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促进安置帮教、教育感化、救助疏导工作的法制化和社会化,增强他们的人身安全感、利益公平感和心灵归属感。

  (三)要始终坚持普治并举、齐抓共管,努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是促进科学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形成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整体部署,针对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探索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切实加强对刑事民事法律、行政诉讼法律以及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等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社会成员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理念,自觉做到依法办事,真正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要切实加强对偏远乡村、新建社区、流动人口聚集区以及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延伸,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覆盖。要加强对宗教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宗教人员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公民意识、国家意识和法律意识,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活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要着眼于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先导性、服务性、基础性作用,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同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和法治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整治重点乡(镇)、地域和突出治安问题,努力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和社会治安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确保"六五"普法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繁重,普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能否顺利实现,关键在领导。各级党政组织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工作的决议精神,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长效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二)完善工作责任。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作用,会同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负责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各行业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文化、工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安、建设等部门要大力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文体广电部门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社会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工会、共青团等团体要加强对特定对象的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

  (三)建立奖惩机制。要逐步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奖惩激励机制、评估考核机制和监督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培育总结推广典型,积极开展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充分调动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普法队伍建设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就队伍建设现状来看,目前仍是一个薄弱环节,不能很好满足日常普法工作需要。"六五"普法期间,一方面可以积极争取通过单独列编的形式,彻底解决普法人员不足、不专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同时,要着力提升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坚决清除那些违法违纪人员,纯洁队伍,改善形象,促进执法状况的全面改善。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6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市关工委对中小学进行法制教育的精神。我代表乡法制委员会,今天给大家做报告。

  全市各中小学充分利用班会、校会、听报告、法律知识竞赛等教育手段,并请进来、走出去、结对子的方法,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宣传。请进来,即邀请公、检、法、司有关部门的同志来校用实例对学生进行面对面的教育;走出去,即组织学生去监狱、少管所、戒毒所参观,从反面角色身上接受教育;结对子,即广泛开展警校、庭校、军校共建,聘请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同志和解放军指战员担任学校法制教育辅导员,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经过全市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我市中小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法制观念明显增强,违法犯罪案件明显减少。近几年,我市中小学在校生犯罪率一直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并呈逐年下降趋势。20__年底,经市区检察院、法院统计,涵盖普教、职教、成教等所有学生在内,在校生犯罪率已控制在万分之0.5左右,普教系统在校生犯罪率已降低到万分之0.27。我市预防和减少在校中小学生犯罪工作得到国家、省、市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和赞扬。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减少和控制在校生犯罪率任务仍很艰巨。我们教育部门的同志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继续抓好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为此,我代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提出如下建议和要求:

  1、提高认识,宣传到位。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整体素质,是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实现我市依法治市战略目标的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既要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也要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要加大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各个学校要通过广播、电视、班会、校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的宣传,提高学生的学法、懂法、守法意识。

  2、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各区县教委、各个学校在原有基础上要充实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法制教育队伍建设。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每季度开一次工作会,每学期开一次研讨会,每学年开一次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每两年开一次总结表彰会。使法制教育工作走上正常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

  3、师资落实,课时保证。在市领导的关心下,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市关工委共同组织编写的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已经正式出版,就要下发到我们师生手中。各个学校要认真做好课前有关准备工作,做到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特别希望我们的教师在授课中能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年龄、心理、生理特点、知识结构,用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的方式,深入浅出地阐释基本的法律常识,形象生动地上好每一堂课,使学生学习后能牢记在心,终身受用。

  4、重视“转后”,齐抓共管。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完善转化后进学生工作网络的意见》,加强对后进学生的法制教育,加强帮教队伍建设。要充分发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积极参与这一工作,要主动与关工委、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联系,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每个后进学生在家有人关心,在社会上有人帮助,在学校有人管理,进而提高后进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5、督查评估,提高实效。市教委将在适当时机组织对各区县、学校中小学法制教育情况进行调研、检查、评估。实行市对区、区对校、校对班的督查,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性督查机制,推进法制教育、控制在校生犯罪工作进一步落在实处,使学校德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最后,请各老师、同学把制教育的成功经验带回去,认真研究,加以推广,扎扎实实地把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开展下去,为完成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战略目标,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7

  亲爱的同学们:

  交通安全身系安危,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在讲我们要注意交通安全,但真正有多少人事实在在地按照交通法规去要求自己的呢?全国每年又有多少人在自己疏忽的一瞬间造成终身的遗憾,血的代价的惨痛的,我们一定要牢牢紧记!

  同学们,今天我们就从自身出发,让我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悲剧发身在我们的身边。

  我们生活在学校的大家庭里,由于少数同学课间乱跑、打斗,发生同学之间相撞、摔伤等安全事故多起。前段时间,邻县有一小学五年级有个同学,中午放学铃响过,他就冲出教室,追打同学,自己摔在楼梯口,摔断了骨头,花了一万多元,目前身上还留着钢板,六个月后还要开第二刀。

  同学们听了上述一笔笔血的教训后,不知道你们想了什么。我想,同学们至少会想到:这些教训无论发生在谁的身上会给受害者人身造成伤害、甚至死亡;会给受害者家庭造成极大的损失;会给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造成混乱;会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影响。至少会想到:假如我们平时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就不会出现交通事故,起码可以减少;假如我们注意饮食卫生,不食路边摊点不卫生食品,就不会发生食物中毒;假如我们不从楼梯的扶手上下滑,上下楼梯靠右行,假如我们课间不追逐打闹,不翻爬院墙,不用石子乱砸……我们就会少发生,甚至不发生事件。至少会想到:这些伤害事件是能避免的。有关专家认为,通过教育和预防,80%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安全第一,警钟常鸣,希望我们每一个学生都要做到:

  1、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骑车同学要不骑英雄车,骑车不带人,步行同学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穿过马路要左右看看,等到没有车辆通过时,方可过去。

  2、不吃路边摊点上的不卫生食品,有病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3、课间不追逐、不打闹,上下楼梯靠右行,不从楼梯的扶手上上下滑,行至拐变处,要放慢脚步,预防相撞。

  4、运动时,要遵守运动规则,注意自我保护。

  5、不翻爬院墙,即使是球出院墙,也不允许翻院墙,可告知老师,用其他方法解决,要杜绝用石子砸人。

  同学们,希望我们每天平平安安到校,高高兴兴回家,让我们一起来创建我们的平安校园吧!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8

  亲爱的同学们: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少年儿童,如果不知法、不懂法,往往会迷入歧途,走上犯罪的深渊。据有关资料调查显示,当今青少年犯罪比率有逐渐上升趋势。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数逐渐增多,有的甚至十来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今天我们聚集一起做法制教育知识讲座,就是为了防患于未然,使法制知识得到普及,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谓意义重大。

  首先,请允许我向全体老师和学生介绍今天参加会议的嘉宾。他们是工业区派出所茹店警务室的杜贵宾警长,黄少辉警员,王向东警员,还有工业区中心学校主抓学校法制工作的杨火森老师,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的到来。

  同学们,今天几位警官的到来给我们学校的法制教育雪中送炭,今天的法制教育意义特别深远,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自觉遵守纪律,认真聆听杜警长的讲座。杜警长他将用身边活生生的案例给我们上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杜警长给我们做法制教育知识讲座。

  同学们,刚才杜警长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的行为,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法制教育起到应有的效果。同学们,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感谢杜警长的讲话。

  下面,有请工业区中心学校的杨火森老师总结讲话。

  感谢中心学校领导的的精彩总结,我相信,我们茹店小学全体学生一定会牢记今天法制教育的内容,并且在自己的实践中做到懂法、用法、守法,做一个有强烈法制意识的好少年。今天的法制教育讲座到此结束,散会。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9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都已经有所了解,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校园恶性伤害事件:3月23日,福建南平实验小学8名小学生惨死于一男子刀下;4月28日15时左右,广东省湛江市下辖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凶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8名学生和1名教师;4月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省泰兴市某心幼儿园,一男子持刀砍伤31人。

  4月30日7点40分,我省潍坊市坊子区,一男子骑摩托车携带铁锤、汽油,不顾尚庄小学值班老师的阻拦,从学校侧门强行闯入学校院内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将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并抱住2名学生点燃,学校老师奋力将学生抢出,5名受伤学生被迅速送往医院救治。校园安全已经上升到全民、全社会关注的高度。

  为此,我们学校在加强安全防范、安全教育的同时,及时请来了市公安局两位警官为我们进行法制教育报告,唱响了里则一中安全教育的主旋律。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10

  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一起,畅谈青少年法制教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责任和重托,你们的成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作家路遥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责任心。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大家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今天,我们就来共同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犯罪的特征,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同学,应该都已年满十四周岁了吧?(有没有没满的举下手,哎,看到了,这位同学,我应该称呼你为儿童,呵呵)。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即为儿童,十八周岁以下统称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同学们会说我们还没有十六岁呢,呵呵,先别偷笑,《刑法》第17条第2款又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即使是对不满十四岁触犯刑法的孩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下面结合具体案例探析下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因素:

  第一个重要因素是互联网。许多青少年犯罪都和互联网有关系,网络游戏、网络交往等已经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陷阱。网络的高度发达成为信息社会的重要标志。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去,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给钱有限,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让同学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手掌,用烟头烫等手段,进行威胁,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他的父亲,他的父亲知道后,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民警将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最后,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到18岁的李某是一名中专生,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聊天。时髦的网名,帅气的外表让他在网上很受青睐。后来,在与一名女网友见面时,采用胁迫手段把女孩了,他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第二个因素是交友不慎。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如果在选择朋友上不谨慎,很容易被坏人拖入犯罪的泥沼。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暑假里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虽然只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经常出入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于是天天跟着李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看守所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第三个因素是生活上的盲目攀比。社会上的攀比之风不可避免地对青少年产生了影响。

  家庭富裕的孩子与家境稍差的孩子在穿着、消费等方面的差异使一些青少年的虚荣心受到了伤害,往往在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引发犯罪。这类案件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12%左右。某中学生小强看到其他同学脚上的耐克鞋时,心生羡慕和嫉妒,但家里没钱满足他的要求,于是小强就伙同几名同学采取拦路抢劫的办法强行与穿名牌鞋的同学换穿鞋。在实施多起抢劫后,小强因使用暴力当场抢夺财物,最后以抢劫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再一个重要因素是缺乏管教。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很小就离开家庭,离开父母,离开学校,在社会上流浪,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和教育,为了生存他们集聚到一起,对法律的无知和对社会的仇视让他们中的很多人沦为社会的罪人。父母双亡的小庆很小就一个人生活,虽然有个姑姑但也很难给他更多的关爱。长期的没人管教,使孙庆沾染了很多不良习气,打架斗殴,偷鸡摸狗,成了村里人眼中的混混。16岁时,孙庆因犯抢劫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由于没有家长的管教,孙庆再次伙同他人抢劫出租车,杀死1名出租车司机,最后被判处死刑,结束了短暂的一生。

  还有一个因素是黄色诱惑。因黄色诱惑而导致犯罪的比率约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4%左右,对于刚刚发育成熟或还在发育阶段的青少年来说,黄色诱惑像毒品一样正在侵蚀他们。一些低俗、淫秽的东西对青少年有很强的诱惑力,往往会从好奇发展成尝试,最后引发犯罪。16岁的中学生小雨在与几名同学在家里看光碟时,偶然看到了其父亲看完后没有收起的一盘黄色光碟,电视屏幕上让人心跳的画面让小雨感到了好奇和刺激。在偷偷多次观看后,小雨等几名中学生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欲望,决定找人尝试。他们把一名女同学骗到家中对其进行了。最后小雨等人被判处4年至7年有期徒刑。

  其他容易诱使未成年人走入歧途、失足犯罪的陷阱还包括沾染赌博等恶习、过早陷进情感纠葛、对影视文学作品以及网络游戏中,有关凶杀暴力描写的模仿、家长骄纵溺爱、粗暴管教以及监管失控等。

  了解了以上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诱因,我们就能防患于未然,加强犯罪的自我防范,远离失足的陷阱,健康快乐地度过青少年时期。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今天就具体讲一下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首先要做到“四戒”,是哪"四戒"呢?第一戒“贪”。所谓的“贪”,是指对某种事物欲望老不满足,有很强的物质占有欲。表现在行为上,就是爱占小便宜、小偷小摸。如果这种占有欲膨胀,以非法的手段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已有,严重危害了社会,那就是犯罪。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中,与“贪”字沾边的罪,约占30%。如: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等。陈某是某初中三年级学生,他平时贪图享乐,时常乘市场里一开食杂店的老大爷不注意,将小样食品偷来。后被老大爷发现,告诉了陈某的父亲。陈某的父亲为此对陈某进行严历的看管,放学回家后就不让陈某上街闲逛。陈某人虽在家里,心却想着老大爷店里的食物。20xx年11月的一天晚上,凌晨2点,他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块蓝布,窜至老大爷的食杂店,用蓝布蒙面,踢门入店,把正在熟睡的老大爷揪起来,把水果刀架在他的脖子上,要老大爷拿出钱来。最后,陈某抢得人民币155元。第二天,陈某把抢劫的事告诉了同学刘某、陈某、朱某和林某,并用抢来的钱买了鸭头、鸡爪和啤酒请刘某等四人。刘某等四人发现陈某得钱这么容易,于是四人就共同用同样的手段抢劫老大爷的钱,共抢得人民币920元及香烟、高梁酒等,四人分赃后将赃款、赃物挥霍掉。后这五人,因犯入室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八年、六年、六个月。那么,我们怎么戒“贪”呢?我认为首先要培养正确的消费观,抵制畸形消费,不能染上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气;其次要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合法利益,禁止采取偷、抢等手段取得财物。

  第二戒骄。“骄”字有二层意思,一是指自豪;二是指自高、自大、自满、自以为是。对于前者之“骄”,我们不但不能戒,还要大力提倡和培养。我们所要戒的是后者之“骄”。具有“骄”的人,往往分不清是非,满足现有的成绩,认为“老子天下第一”。表现在行为上有:

  拉帮派、当“老大”、胆大妄为,大的同学敲诈小的同学,严重的打群架、斗殴,无故殴打、随意追逐他人,进行寻衅滋事活动,严重扰乱社会和校园秩序,所以对骄而引起的犯罪我们要狠狠地打击!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那些爱打架、以大欺小、有敲诈行为的同学,应及早悬崖勒马,不能继续下去,否则发展到犯罪,悔之晚矣!因骄而犯罪的也有很多案例,如怀远县有个少年犯叫蒋某,他是个独生子,6岁那年因为淘气,不小心从二楼摔至地上,造成头颅前骨破裂,经医院抢救,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头颅前骨不能硬化,该处颅骨软如皮肤,只要用手轻轻一按,则会陷及脑浆,因此,蒋某成为残疾人。本来对蒋某非常疼爱的父母,此后对蒋某更是爱护有加。从小学到初中,同学、老师知道蒋某是残疾人,都让他三分,生怕不小心触及蒋某的豆腐头,惹祸上身。但蒋某却认为自己有威信,是“老大”,经常在校园里滋事。冬天,他经常把学生宿舍的棉被抱到学校背后的山上,躺在棉被上晒太阳;有一次他在街旁饭店喝酒时,看到街对面2个人嘀咕着什么,认为这二个人没把他放在眼里,竟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伤其中一人;20xx年10月10日晚,蒋某因违反学校纪律,被班主任训斥,蒋某怀恨在心,于是,就于次日邀集家人和社会青年要找班主任算帐。在校门口遇到该校林老师,蒋某问林老师班主任在哪里,当林老师回答没看见时,蒋某和家人就动手殴打林老师,被旁人劝住。他的家人随后跑到学校门前的饮食店里拿了一把柴刀,冲进教师宿舍楼找老师算帐未果,就用脚踢坏教师宿舍门,并打碎宿舍窗户玻璃。后来,蒋某和家人被赶来的“110”民警当场抓获。自然,蒋某及家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受到了刑罚制裁。

  第三是戒"黄"。黄也称黄色,指下流、堕落的、淫秽的,特指色情,如黄色书刊、黄色光碟、色情服务等。我国的改革开放,一方面从国外引进了很多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效;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社会不健康、黄色的、淫秽的东西也随之渗透到国内,不断腐蚀人们的心灵,很多抵制不住诱惑的人被黄色拉下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对色的危害性,古人早就有一个非常确切的比喻,即“色,为杀人不痛之刀”,意思是一旦染上色,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断送自己的性命。同学们,特别是高年级的的同学,你们正处于青春期,对黄色的东西抵御能力较差,因此需要远离“色之刀”,即要“戒黄”。16岁的中学生李某看了黄色书刊后,躁动不安,把邻居家9岁的小女孩骗到他的卧室,掐其脖子,使其窒息,实施。施暴后,见小女孩还活着,便将其掐死。李某后被判了有期徒刑20xx年。

  第四戒“毒”。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毒”,如果不了解毒品,那么戒毒就无从谈起。

  “毒”即毒品:包括鸦片(俗称大烟,是用罂栗果实中的乳状汁液制成的毒品)、海洛因(俗称白面,白粉,是由吗啡制成的一种毒品,为白色晶体)、吗啡(是由鸦片中提取的一种麻醉药物),还有冰毒、摇头丸、可卡因等,这些毒品吸食后可麻醉人的精神,使人们丧失意志,数次吸食后就可上瘾成癖,对人体危害非常之大。因此制造、贩卖、吸食毒品均为各个国家所禁止。毒品的危害很大,请看以下案例:16岁的少女禾某,原本品学兼优并擅长书法,20xx年因交友不慎染上毒瘾,以卖淫的方法取得毒资。20xx年2月被民警送进戒毒所强制戒毒。禾某在戒毒所中忏悔道:“我真的很后悔,是毒品把我的一切都毁了。”24岁的文某,从小与外婆相依为命,染上毒瘾后经常向外婆强索毒资。20xx年大年初二,因向外婆索要毒资不成,竟将外婆勒死。后文某被判处死刑。据说,我们现在某些迪吧还供应摇头丸,而摇头丸是用某些毒品制成的,吸食之后,摇头如飘仙,食久会上瘾。总之,我们要进行全民禁毒,才能有效地阻止毒源,让毒品无藏身之地。那么,怎么戒毒呢?我也有两句话送给同学们:一是了解毒品性质和危害,提高禁毒意识;二是克服不健康心理,培养健全人格。

  同学们,青少年时期是一段非常有幸福感的时期,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走正确的人生之路,健康的身心源于你们道德素养的提升、举止言行的自律,希望你们永葆纯真之心,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健康成长,去创造属于你们的时代,去迎接无限美好的未来!

  工作顺利!同学们学习进步!生活愉快!谢谢大家

  最后祝各位尊敬的老师身体健康!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11

  今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通过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帮助大家认识一些社会现象,树立正确的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制地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其次,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权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总之,只有学好法律,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了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人民国家的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自学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小中生,我们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8至14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怡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小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举例:

  (二)14至16周岁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即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

  举例:

  (三)10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或不能辩别是非的精神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对它人造成侵害的由其监护人负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当学习《民法》,《民法》和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婚姻、经济等方方面面,学好了民法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四)在道路上我们基本上都属于骑自行车或行人一族,当然也有少数家庭条件好的还骑摩托车、开车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道路交通安全法》20xx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本月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月。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六条第四款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因此要在道路上保障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三、《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当然生活中我们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在此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仅就我们中学校园里容易发生的案事例来简要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中的一些基本常识,如果时间允许的话我们简要介绍一下道路上的一些知识。

  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行为的界线主要在于行为情节及后果的轻重,违法行为较轻的构成行政违法,适用行政法律法规,较重的构成犯罪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的区别:行政处罚涉及许多行政法律法规,治安处罚只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比如偷税,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万元以下的适用《税法》由税务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而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轻伤以上的适用《刑法》予以处罚,再比如盗伐林木,二立方以上的构上刑事犯罪,以下的构成行政违法由林业主管部门处罚。也就是说《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是规定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种类及如何处理,也告诉大家并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均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而不能跨越职权办案。“有事请打110”,“有困难找警察”这种说法也是相对的,警察也不是万能的,它只能在法律赋予他的权限内维护好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一)原则: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罪行法定

  3、罪刑相适应

  4、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14---18周岁的人违犯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如小寨所去年办理的一起多人合伙盗窃废铁案件,主犯系成年人受到了刑事追究,被判了刑,而其中的从犯均是我们学校的学生系未成年人,且系初犯,为了教育他们改过自新,我们仅仅给了他们警告处罚,这就体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也体现了我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法犯罪的以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定罪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三)醉酒的人犯罪的负刑事责任。从重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27条: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酒后骑自己行车或在路上行走即使什么错也不犯也是很危险的。中学生守则也规定学生不许抽烟,酗酒。

  (四)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 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五)处罚的种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86年通过,94年修改已十年,里面有许多规定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治安处罚法》有望在今年予以通过。在条例中规定:

  1、 治安拘留(1日至15日)。

  2、罚款(1元至200元,除涉赌、毒、卖淫嫖娼较高外)

  3、警告口头批评不属于治安处罚。行政处罚的各类还有很多不一一介绍

  刑罚:1、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五年);2、无期徒刑;3、死刑;4、拘役(1个月至六个月);5、管制(三个月至2年)。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通常为一年至五年,死刑无期的为终身。罚金,没收财产,可独立适用。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五)校园里容易发生的不良现象从而引发的犯罪或违法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 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12

  尊敬的老师,友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新的学期开启新的希望,新的空白承载新的幻想,新的起点酝酿新的辉煌。我们拂去岁月之尘,重回知识殿堂。想一想,新学期,你打算好了吗?信心,对学习的信心、对自己的信心、对将来的信心。由于失败、由于挫折、由于竞争,你的信心也许会有磨损,但卓越的成就往往是用眼泪换来的。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只有备受熬煎,才能有更坚定的信心,才能对理想、对希望保持那一份热诚。

  说到理想,我想到有志者事竟成,理想的重量不言而喻。有人说:“没有理想的生活,如同没有罗盘的航行。”我们生活学习,都需要理想的指引。理想是开启幸福之门的'力气,理想是奋斗的源泉。由于奋斗的艰苦,成功之花才显得那样娇艳由于奋斗的酸涩,成功之实才显得那样甜美。读书似潜海寻宝,越深宝越多求知如寻花采蜜,越勤蜜越多。辛勤的奋斗为我们许多宝贵的阅历。

  阅历是奋斗的成果,阅历是才智的源泉,阅历是牢靠的指路明灯,阅历是真知灼见之母,从阅历中得到的教训比从阅历中得到的真理还要珍贵。在你我奋斗的历程中,可以获得的阅历教训不胜枚举,但重要的是能否真正汲取,用它指导我们的学习生活不会重蹈覆辙。信心,理想,奋斗加阅历,这样充分的打算一定会让新的学期更有意义,更加充实,更多收获!新的学期,你打算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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